闽林研科〔2007〕6
号
各所、中心:
2008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申报将严格按照闽科计[2007]87号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项目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项目课题组在2007年11月30日前将所要申报项目的简要说明报到院科技处,12
月5日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初评合格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经院科技处登记注册申报人后,申报人依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打印一份申报材料初稿送院科技处(截止日期:12月30日),由院科技处网上审查后网上提交到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审查推荐,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再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报送院科技处。
三、申报省科技项目要求如下:
1.
已离退休同志不作为课题参加人;
2.
合同规定课题结束时间以前退休的科技人员,不作为课题的第一主持人,只能作为第二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
3.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数不超过2项。
4.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
5.
必须按照《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选题表》所确定的范围申报项目,对不符合《选题表》范围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详见福建科技网http://fjinfo.gov.cn之公告通知)。
四、有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初评的项目须提供简要说明一式3份,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持人及参加人、申请经费、起止年限(起始时间为2008年3月,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0年)、项目所在处室、研究开发内容简介、项目前景和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概况、研究开发内容及主要创新点、产业化前景、成果提供形式和研究开发方案与技术路线。
2、通过初评的项目要严格按项目申报填写说明书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材料包括:《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
五、其它事项
1.2007年合同到期,确需延期/中止/撤销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07年11月20日前提出书面项目合同变更申请。
2.2007年到期并必须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07年11月20日前网上提交鉴定或验收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打印材料一套。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