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闽林研科〔20074

 

各所、中心

   申报200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闽科奖〔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于731日前从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info.gov.cn)或林科院网站(www.fjforest.org)下载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录入有关数据并认真核实后,在网上提交;同时报送院科技处书面纸质材料一式5(其中一份原件,A4纸,左侧装订),按下列顺序装订:申报书、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和研究技术总结、合同书、检测报告、应用证明、有关证明和自查报告单

附:关于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七年七月十二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闽科奖〔2007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部委有关驻闽机构,省军区,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73881部队:

为了表彰在我省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做好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   申报200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和个人必须符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属于省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

()申报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带动我省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或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
)报奖项目必须在2007710已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号或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基础研究类成果的主要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2006710之前),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

()应用性成果必须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一年以上(2006710之前)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仅处于实验室、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等阶段的成果,不得报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农药、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报奖。

()已连续两年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授奖的项目(侯选人),如再次申报须隔一年进行。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报奖。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申报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个人应从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info.gov.cn)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和推荐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15份(其中一份原件)送达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二)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基础研究类奖项

1、申报200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基础研究类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应从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info.gov.cn)下载“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录入有关数据并认真核实后,在网上提交,同时通知推荐部门上网审核推荐。原有的“福建省科技奖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版Ver2.0)”停止使用。

2、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报送下列书面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原件,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A4纸大小,左侧装订)。

1)推荐部门上网审核推荐后,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的公章;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项目评审意见书、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3)《研究工作报告》和《研究技术总结》(基础研究项目还应提供论文复印件,并按重要性排序)

4)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任务委托书等;

5)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及标准;

6)应用证明(基础研究项目应附他人引用的论文引文复印件,并按重要性排序)

7)其它相关材料;

8)经申报单位审查人和推荐部门审查人签章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请项目材料自查报告单》。

3、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认真对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请项目材料自查报告单》(见附件1)逐条进行自查。经自查无误后,在《自查报告单》相应栏目内打“√”,由申报单位审查人签章后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送交推荐部门。

4、凡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报奖时须由各完成单位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内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5、“应用证明”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受益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如属重大工程施工、设计的经济效益可由承建单位出具;农口项目应用单位若为县级以下单位,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上一级(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由部门领导在相应栏目内签名并加盖公章。

6、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和完成单位,按实际参加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及单位在项目中贡献大小依序排列填报。科技进步类项目人员不超过10名,单位不超过8个;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基础研究类项目人员不超过5名,单位不超过3个。最后获奖人员名单将依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7、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得作为科学技术的评价证明。

三、推荐要求

()各推荐部门必须对报奖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逐项核对申报单位上报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自查报告单》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材料与事实不符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报奖项目和个人,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各推荐部门必须于2007820将申报材料连同经推荐部门签章的《2007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送达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电话:878811508786930887869718)。

()经各推荐部门推荐的报奖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和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将在福建省科技厅网站和东南技术市场网站(www.setm.net.cn)公告30天,征求异议。

()申报材料除获奖项目保留一份原件存档外,其余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正式颁布后三个月内由各推荐部门统一领回,逾期不予保留。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自查报告单

2.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二○○七年七月十日

相关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自查报告单

          2.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3.《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4.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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