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所、中心:
2007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申报将严格按照闽科计[2007]1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项目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项目课题组在2006年2月9日前将所要申报项目的简要说明报到院科技处,2月12-16日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初评合格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经院科技处登记注册申报人后,申报人依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打印一份申报材料初稿送院科技处(截止日期:3月5日),由院科技处网上审查后网上提交到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审查推荐,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再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报送院科技处。
三、申报省科技项目要求如下:
1.
已离退休同志不作为课题参加人;
2.
合同规定课题结束时间以前退休的科技人员,不作为课题的第一主持人,只能作为第二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
3.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项目组前五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不得参与新的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同期作为四项以上(含四项)课题主持人,新立项课题不再作为第一主持人。
4.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
5.
必须按照《申报指南》所确定的范围申报项目,对不符合《指南》范围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详见福建科技网http://fjinfo.gov.cn或登陆院科技处共享文档)。申报项目起始时间为2007年,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09年。
四、有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初评的项目须提供简要说明一式3份,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持人及参加人、申请经费、起止年限、项目所在处室、研究开发内容简介、项目前景和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概况、研究开发内容及主要创新点、主要技术指标、产业化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成果提供形式和研究开发方案与技术路线。
2、通过初评的项目要严格按项目申报填写说明书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材料包括:《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
五、其它相关事项
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绩效考核,省科技厅2007年1月1日起所有项目的结题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批。2006年合同到期,确需延期/中止/撤销的项目,请项目组于2007年元月25日前提出书面项目合同变更申请,并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
附件: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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