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科技展团对接、参展和
技术需求项目的通知
闽科外〔 2006〕1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省政府决定第四届中国 ? 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于 2006年6月18日-20日在福州举行,交易会地点设在福州金山展览城。
本届交易会将围绕“突出国际化,突出项目成果对接,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突出难题招标,突出培育产业集群的项目以及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的关键技术需求”,努力为省内企业、个人投资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各类人才之间搭建信息交流和项目成果转化的平台,推动项目与技术、资本、人才的有机结合,使” 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真正体现“统筹协调的举措,发展层次的提升,增强合力的载体,集聚要素的平台”。
为加速我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步伐,我厅将组织“福建省科技展团”,以专题展览展示、专场签约、论坛及新闻专访等活动参加这次盛会。
为确保省科技展团的参会、参展等准备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做好项目、技术产品、技术需求等的组织筛选,推荐有创新性、有技术优势、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及相关项目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 请于 3月25日前报送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和签约项目材料;
• 请于 5月20日前报送参会单位、人员情况表。
二、材料报送程序
1、对接、签约项目及企业技术需求材料请按科技计划分类直接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联系方式”);
2、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根据上报的项目材料,按各自确定的参展专题,选择参展项目,并根据材料报送要求提请企业补充参展项目表内容;
3、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将上报的项目及筛选参展项目详细材料和汇总表于4月2日前送我厅国际合作处,以便统一设计和汇编。
三、材料报送要求
• 请报送单位认真填写附表内容。表格可在福建科技网(网址 www.fjinfo.gov.cn)下载;
• 填报的项目材料必须用中英文对照;应用成果简介部分字数严格控制在 70字以内。其中参展项目需附能体现成果特色的3R光学照片3-4张(照片需加注简要文字说明,数码照片必须是500万像素以上);
• 参展项目如有实物、模型或现场演示的,必须注明尺寸、重量和数量,否则展览期间概不受理;
• 展品、样品、模型等运输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进馆时间另行通知;
• 如需提交参展项目资料、企业宣传资料请注明;
• 报送材料请另发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注“ 618项目成果”),邮址见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 108号省科技信息大楼
邮政编码: 350003